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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扰素是细胞内的IFN基因被病毒等外源性核酸激活后,诱生出的一种细胞因子,是一种多功能糖蛋白。IFN具有抗病毒、抗肿瘤和免疫调节作用:IFN与细胞膜上的受体结合,激活细胞内信号传递系统,活化抗病毒蛋白基因,产生抗病毒蛋白,使细胞出现抗病毒状态,达到抗病毒作用。IFN主要在肾脏降解、排泄。
一、干扰素的种类
人类干扰素由于氨基酸组成不同,可分干扰素α、β、γ(IFN-α、β、γ)三种。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是IFN-α,根据氨基酸序列不同它又可分为多个亚型:α1a、α1b、α2a、α2b等。
目前IFN-α主要有两种来源: 诱导细胞产生的天然IFN-α,含有多种亚型; 由基因工程技术产生的基因重组IFN-α,仅含有单一亚型的IFN-α。后者常用于临床的有IFN-α1b、α2ca、α2b。用基因工程技术将IFN-α 11个亚型的部分核酸序列融合形成“组合干扰素”。 近年来研制的聚乙二醇干扰素-α(PEG-IFN-α) 是将IFN-α与聚乙二醇链合而成,从而延缓IFN-α的降解和排泄,延长IFN-α在血中的半衰期,血清中有效IFN-α浓度维持较长的时间。
IFN-α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持久完全应答率(即停药1年后HBeAg和HBV DNA阴性、ALT正常)为20%~40%。下面分别就IFN-α应用的适应证、禁忌证、不良反应、疗效影响因素等作一简单介绍。
二、IFN-α应用的适应证和禁忌证
IFN-α应用的适应证为,有HBV复制(HBV DNA阳性)和肝脏炎症(ALT升高或肝活检证实有肝脏炎症)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。临床上常选择HBV DNA定量 ≥ 1×105copise/ml,且ALT ≥ 2倍正常值上限但 ≤10倍正常值上限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,可给予IFN-α治疗。
提示疗效较好的因素有:女性,治疗前ALT明显升高,治疗前血清HBV DNA定量低水平(<200pg/ml=、肝组织炎症坏死病变明显(G2以上)、非母婴传播、非变异病毒株感染、未重叠HIV、HCV、HDV感染的患者,IFN-α治疗的效果较好。
以下情况暂不用:(1)慢性HBV携带和HBsAg携带者,体内处于对HBV的免疫耐受状态,应用IFN-α治疗的效果很差,故暂时不治疗。(2)有明显肝功能损伤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, 即血清胆红素 > 2倍正常值上限和/或ALT >10倍正常值上限者,应先改善肝功能后,再开始IFN-α治疗。
以下情况需慎用:HBV仍在复制,同时伴有肝脏炎症的代偿期乙肝后肝硬化患者,应用IFN-α抗病毒治疗应从小剂量(1Mu/次)开始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情况,逐渐加量。
禁忌使用:重型肝炎,失代偿期乙肝后肝硬化患者,应用IFN-α可引起肝脏失代偿,故此类患者禁用。
三、剂量、用法和疗程
目前国内常规剂量为每次5Mu,隔日1次或每周3次,皮下或肌内注射;据报道国外可以用到10 Mu。疗程至少6个月。
变异病毒株感染(即HBeAg阴性/抗HBe阳性,同时HBV DNA定量阳性)患者,用IFN-α治疗结束时可为有效(即ALT复常或下降、HBV DNA和HBeAg阴转或降低),但停药后复发率高。有文献报告,延长疗程有助于提高持久应答率。 |